【港版國安法】韓正接見港區政協 政協聯署支持香港國安法決定

政治

發布時間: 2020/05/23 12:02

最後更新: 2020/05/23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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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兩會正於北京召開,全國人大會議將審議稱為「港版國安法」的《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將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

逾百名港區全國政協委員早上到人民大會堂,獲主管港澳事務的國務院副總理韓正接見,據了解,會面約歷時一個半小時,將提及有關草案。全體港區全國政協委員,以及36名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昨晚已分別發表聲明,表示堅決支持和擁護,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

政協的聲明指,回歸後,香港特區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存在明顯的法律制度漏洞。「修例風波」以來,香港反對派勾結外部勢力大肆破壞,港獨激進勢力日益猖獗,暴力恐怖活動不斷升級,嚴重損害香港法治和經濟民生,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

聲明強調沒有國家安全,就沒有香港的繁榮穩定。在國家安全遭受嚴重威脅、相關法律缺失情況下,由中央出手解決問題,勢在必行。又強調涉港國安法針對的是分裂國家、顛覆政權、恐怖主義及外國干預等嚴重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對絕大多數守法市民的權利和自由不會有任何影響,呼籲市民為共同福祉支持這項國家立法,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人大代表的聲明中亦表示,建立「港版國安法」,已經成為維護香港繁榮穩定、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當務之急。他們指,回歸近23年來,基本法23條立法遲遲未完成,維護國家安全制度和執行機制存在明顯漏洞,認為全國人大此次作出決定,具有充分的法理依據。

世界上任何國家,國家安全立法都屬於中央權責,中央是國家安全及國家利益的最終守護者。在香港特區難以自行完成立法情況下,全國人大根據憲法第31條、憲法第62條第2項、第14項和第16項的規定,以及基本法的有關規定作出決定,是行使中央權責,是對基本法實施行使監督權。

聲明指出,相信全國人大有關決定,有利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和長治久安,有利保護港人的合法權利和自由,以及維護香港良好的法治環境和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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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淇